(2021年2月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锐副主任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时代使命,紧紧围绕坚决守好促进民族团结、维护政治安全、改善生态环境“三条生命线”,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深化拓展代表工作,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奋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确保“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