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冯自保主持召开司法厅2020年第3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和自治区领导关于扫黑除恶讲话精神,听取司法厅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长效常治“四清单”任务及开展专项整治情况的汇报,研究审议《全国扫黑办领导2020年分片调研反映问题汇总及整改分工》涉及司法行政方面问题实施方案。冯自保同志就司法行政系统实施专项斗争常态化“六建”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司法行政机关作为专项斗争冲锋在前的主力军和源头治理的践行者,要紧紧围绕“六清”目标深挖整治,按照“建起来、建完善”的要求,对照“长效常治”任务清单确定的4个方面需要建立的25项制度机制,逐一对账销号,对于已建立的20项要在提升质效上深化细化,确保推出的制度机制务实管用、便于操作,形成管根本、利长远、可复制制度体系。对于正在建立完善的5项,要坚持源头治理不停歇,保证在12月中旬前全面完成。
会议要求,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紧扣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以实施“六建”工作为着力点,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一是要结合研究和落实“1+6”文件,探索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二是要充分发挥在依法治区、依法治理和普法宣传等方面职能,健全完善奖励举报制度,建立健全智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三是要注重在基层社会治理、平安宁夏建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掌握“乱生恶”“恶变黑”等动向,以“零容忍”态度依法、深度、持久打击,建立健全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四是围绕破解难点、痛点、堵点问题,通过实施定期、机动特派和精准督导等形式倒逼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五是将扫黑除恶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健全激励和惩戒并重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机制;六是要完善常态化运行机制,努力实现机构常设、人员常在、工作常抓,建立健全常态化运行的组织领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