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吴忠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立足行业实际,认真履行职责,聚焦主责主业,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本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序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本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和行业治乱等多个配套性文件,召开党委会、主任办公会、专题会议、民营个体医疗机构例会20多次,研究部署工作,层层开展谈心谈话和签订了承诺书。各县(市、区)卫健局、各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建立组织机构,细化任务,明确职责,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落实的上下联动、责权明确、层次分明工作格局。
二、强化问题整改。
针对自治区扫黑除恶第三督导组反馈问题,尤其是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来宁督导、下沉吴忠督导反馈意见,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多次召开召开党委会、委务会、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和自治区、吴忠市整改意见,讨论研究整改意见,结合实际制定了5个整改方案、5个整改报告,并上会研究报送。目前正按照已细化的整改措施,列出了任务清单,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了整改销号台账,深入推进反馈问题逐项整改。
三、强化治乱行动。
立足行业实际,先后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百日行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专项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乱专项行动、医疗乱象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不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立案查处33件,罚款7.9万元(对10家民营医院、52家个体诊所给予1-7分不等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2019年上半年,查处医疗行业违法案件34件(其中使用非卫技人员人员案件13件、超范围执业2件、无证行医3件、非法医学美容2件、其他14件),共罚款10.606万元。摸排伤医案件线索2起,与公安部门惩处聚众滋事等扰序行为3次。
四、强化督导检查。
去年以来,吴忠市卫生健康委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和重点业务工作开展,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营造、谈心谈话、承诺书签订、线索摸排、应知应会学习以及行业乱点乱象清查治理等,对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7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五、强化宣传引导。
采取召开动员会、集中学习、发放宣传材料、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关注“吴忠扫黑除恶”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积极动员引导广大医务人员和群众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组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微信群,在群里及时传达各项会议、文件精神,扩大宣传覆盖面。各医疗机构通过电子屏、宣传栏、宣传海报等形式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畅通群众检举揭发渠道。
六、强化综合治理。
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平安医院”创建相结合,2018年联合综治办等部门考评验收,全市9家医院、5家卫生院分别被授予2017年度市级“平安医院”和“平安卫生院”。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建立以人民调解为主,院内调解、行政调解和医责险相衔接的“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机制。2018年以来共受理电话、来访、12345热线投诉223人次,90%以上通过调处化解,经医调委调解的医疗纠纷85起。加强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全市在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4172例,在册登记4579例,尚无肇事肇祸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