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一位刚柔并济的女检察官,现年37岁,从检14年,用勤奋和执着书写人生、用秉公执法谱写正义、用无悔的青春照耀检徽。她就像一朵盛开在戈壁滩上的兰花,散发着沁人心脾的芳香。她是刘雪梅,中卫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她先后在控告申诉、刑事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多个岗位工作,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嘉奖一次,荣获“全区公诉业务标兵”等荣誉称号,入选自治区政法系统执法监督专家库、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人才库。
勇挑重担 利刃亮剑
从踏入检察机关的第一天起,刘雪梅便立誓与检察事业同频共振,为法治建设发光发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刘雪梅主动请缨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吴建华等20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该案第一被告吴建华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入狱后,先后减刑4次,保外就医7次,关系网密布,保护伞众多。但因时间跨度大,证据薄弱,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不明显,被告人反侦查能力强等因素影响,导致案件在移送审查起诉时对于该案能否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犯罪仍有争议。办案中,刘雪梅始终坚持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是黑恶犯罪一个都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也不凑数”的办案要求,全面审查了在案的300余册案卷、千余份证据,翻阅了所有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案例,向侦查机关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千余条,对每一份证据辨微查疑,对每一起犯罪事实仔细研判。她始终坚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社会治理与案件办理并重,认定以吴建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13人,非组织成员6人,存疑不诉1人,移送涉保护伞线索21条,查封、扣押、冻结各类资产1.6亿余元,制发检察建议3份。最终吴建华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同案犯被处3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有力打击了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保障了人民安宁,维护了社会稳定。
敢于斗争 捍卫正义
刘雪梅长期奋战在办案一线,把执着钻研、敢于斗争体现到案件办理的各环节全过程,实现了办理各类案件“无瑕疵、零差错”。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刘雪梅承办沈某某举报公检法机关对其诈骗一案枉法裁判的线索时,敏锐地发现沈某某诈骗案存在证据认定规则错误的问题,且该起案件是经济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很有可能是一起冤假错案。案情重大疑难复杂,她毫不退缩,矢志不渝捍卫法治、伸张正义,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仅用8日便认定该起案件本质上属于经济纠纷,却错误使用了刑事手段解决。刘雪梅以再审检察建议推动该案启动了再审程序,促成沈某某冤案平反,沈某某被改判无罪,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捍卫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公平正义,体现了有错必纠的司法担当。
爱岗敬业 无私奉献
“总是有忙不完的工作、办不完的案子。”2021年9月,刘雪梅查出疑似恶性肿瘤,在等待结果的那几天,她依然坚守岗位,心里想的全是尚未办结的案件。病理结果出来,当知道自己罹患乳腺癌的那一刻,她忍不住泪流满面。加班加点办结案件后,刘雪梅踏上了抗癌之路。1次手术、8次化疗、15次放疗……想到孩子的笑脸,想到家人朋友的鼓励,想到心爱的检察事业,刘雪梅扛了过来。2022年3月,最后一次化疗结束,刘雪梅迫不及待回到单位,回到办案一线,她依然是那个视法律为信仰的检察官,却比之前更加乐观、更加成熟。今年2月,刘雪梅带领专案组办理了自治区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李鹏等20人涉嫌恶势力、强奸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在办案中,她全力平衡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与对恶势力犯罪团伙的从重惩处,不仅成功办结案件,更是通过综合履职推动形成社会治理和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将对党的忠诚和对检察事业的热爱体现到具体工作中。(通讯员 万晓红)